常常我們聽到,給學生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但若有一天釣魚對他不再有趣時該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要先確認何謂學習,有人說學習是行為的改變,而這改變是可被量化測量的,有人說學習是透過觀察社會文化中的刺激,自我調節內化後所產生的反應,也有人說學習是個體主動的經驗探索所建構出來的歷程變化。

以上三個不同觀點其實都有對應的心理學背景知識,第一點可客觀觀察的行為改變,這較屬於行為學派心理學家Skinner所提出的操作制約,第二點透過觀察便可產生學習,這是心理學家Bandura所提出的社會學習論,其中融入了部分認知心理學的概念,而第三點相信學習者擁有學習自主權的,這是人本主義心理學家所倡導的。

我想根據每個人生命經驗的不同,對於學習是什麼,也都會有各自的觀點,但統整以上三大不同面向,大致可以歸類出學習的關鍵:改變,又或者仔細一點的說,在教育這個架構下,學習是個體產生正向的改變,這時值得我們探究的問題便產生,究竟要讓個體產生正向的改變該如何做,是獎賞、懲罰、鼓勵、陪伴還是什麼獨門秘方?

「這次數學如果考九十分,我就買玩具給你」、「上課回答問題的人可以得到精美禮物一份」、「上課再繼續吵鬧、做自己的事,就去外面罰站」,這些對話相信大家都算熟悉,這是教育現場經常發生的,也是我第一點所提到的操作制約,透過獎賞或是懲罰達到所期望的行為改變,改變確實發生了,看起來雙方也都滿足了各自的需求,學生得到禮物、玩具,而與學生對話的人(不一定是老師,可能是父母、管理者或是其他)也得到了可見的行為表現變化,短期下來似乎是一很有效率的方法,但長期下來,對學生而言,這是益處多還是傷害多呢?

從諮商輔導的角度來看,長期而言這樣的教育方法對學生是無益的,學生起初為了獎賞會拼了命努力學習,以得到渴望的獎賞,久而久之,會大致發展出兩個方向:第一種,學生對獎賞越來越無感,失去學習動機;第二種,獎賞對學生仍具吸引力,但學生是為了獎賞努力而非自己。第一種情況多半隨著學生年紀增長會逐漸發生,年長的學生已較有足夠消費力購買這些獎賞品,而第二種情況是這篇文章探討的,當學生有些開始失去主體性,不再為了自己而學習時,這樣的心理狀態為何危險呢?

如此學生是將自身的課題交到他人手上,或是另一方面來說,這樣的教育方法是奪走了學生為自己課題負責的機會,「我為何而學」、「我想要學什麼」、「我適合學什麼」這是學生的生命課題,沒有人能代替他做決定,因為思考、探索學習的意義是他的權利,老師的角色是陪伴、引導學生走過這個可能會有些「疼痛」的探索歷程。從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的觀點來看,他們相信學生是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擁有創造和自我實現的潛能,教育者應試著讓教學場域成為一自由開放的環境,而其師生關係非上對下,是如朋友般同步共進的,學習的道路上,老師做的是引導而非指導。上述這些論述,與諮商輔導時該注意的原則是很接近的,因此說老師是教育現場學生的「輔導」老師一點也不為過,陪伴、引導、關懷這些諮商師該具備的情意態度,是教育者培養學生動機的重要關鍵。

回看前面獎賞式的教育方法,當過度使用時便很容易落入上對下師生關係的指導性教與學模式,當然不得不承認,諮商輔導與教學有其差異性,但獎賞式的教育方法,最終仍該以促進培養學生學習動機為主要目的,一旦誤用了,便可能讓學生進入先前所說的危險心理狀態,而這裡所說的應用諮商輔導概念於學生學習動機上,可以說是與其教導學生釣魚的能力,不如培養他擁有一對翅膀。

總結來說,可以發現學習動機的培養應避免過多的控制與壓迫,讓學生擁有適性探索的心理空間,而其中學習動機的培養與興趣探索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即使相較於快速的行為改變養成方法,它的過程可能漫長而有些疼痛,但長久來看,再相比於「對學習的無意義感與自我興趣的徬徨無措」,這樣的過渡期是有其價值意義的。

每位學生的內在潛能都是強大的,諮商輔導與教學有其差異,同時兩者也有其可以共同努力的方向:協助學生賦能,在教育的架構下,協助學生賦能就是讓每個學生能從身上長出屬於自己的能量以自我實現,而其本質正是本文所探討的學習動機,讓學生賦能,擁有學習動機,就好比培養他擁有一對翅膀,當學生的熱情能用在自己所擁有的天賦上時,學習便能創造最大價值。

 

▲作者: Daniel,心理系學生、 旅行愛好者,、接棒啟蒙計劃志工

發表迴響

在下方填入你的資料或按右方圖示以社群網站登入:

WordPress.com 標誌

您的留言將使用 WordPress.com 帳號。 登出 /  變更 )

Facebook照片

您的留言將使用 Facebook 帳號。 登出 /  變更 )

連結到 %s